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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万安出入口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14:43点击量:1298来源:漳州市飞虹发展有限公司

沈海高速万安出入口工程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人为漳州市飞虹发展有限公司。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1.2  项目的规模:

万安互通:新增万安互通位于万安工业园区附近,与沈海高速公路主线交叉桩号为K2387+570,采用喇叭型互通方案,互通区主线长约1.24公里,设置5条匝道和收费站一座。匝道总长约2.4公里,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双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6.5米,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米。

连接线:连接线与普通县道X584线相接,长度约0.91公里﹐按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

1.3  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采购分为 1 个施工劳务合作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image.png

注:本表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是已进入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专业施工分包,或路基工程、或桥梁工程劳务合作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或一项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或桥梁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分包)施工。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用考核为AA和A的供应商,其业绩免于提交和审查。

(4)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2 本次采购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劳务合作合同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 5月19日至2023年 5 月24日,登录到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s4e6l6.xdov.cn/)招标采购-工程招标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 30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视频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等信息应与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5 供应商填报的班组长应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应提供至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http://s4e6l6.xdov.cn/)等网站上发布。

7.采购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8.其他事项

8.1 评审结束后,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等将在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http://s4e6l6.xdov.cn/)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8.2 其它补充内容:             /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漳州市飞虹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邮  编:361008

联 系 人:卢木造

电  话:18850208051

传  真:         /         

电子邮箱:         /         

 

漳州市飞虹发展有限公司

2023519日      

沈海高速万安出入口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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